区各行政事业单位:
根据市物价局文件精神要求,2010年度年审、收费数据统计工作于3月15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,请各单位予以配合。
收费年审、换证工作要求:
1、请各单位携带收费许可证正副本,并根据自己09年度全年收费项目准备好09年收费凭证、账本,将收取的收费项目及收费项目金额打印成电子表格。
2、年审时间安排如下:
⑴医疗系统:3月15日-3月22日
⑵城建环保、人事劳动、社保、市容、司法、民政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房管、人事、物业等:3月23日-4月6日
⑶教育系统:4月7日-4月15日
联系电话:5232507,联系人:胡一峰。